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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资者问——有关市盈率及市值问题的答复
2004/07/24 27021
     近日不少投资者就香港部分媒体登载的有关公司流通股市盈率及市值问题,来信、来电向公司反映并提出咨询。非常感谢这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关注,公司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答复: 于2004年4月3日召开的本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提出了200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建议:按2003年末已发行股本1,314,130,910股为基数,每1股派发现金0.15元;同时建议用储备金按每1股转增1股新股派送股东。于2004年4月27日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获得上述分配。 于2004年5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分配方案。本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完成了分红派息及股本转增事宜。新增的H股于2004年6月28日上市流通。(请查阅2004年6月24日本公司刊登在香港经济日报和联交所网站的“派付末期股利及透过转拨盈余储备金发行新股”的公告)

一、 关于市盈率

     

      投资者所提出的有关 “公司的市盈率为8倍还是16倍”及“公司市值跌到原先一半”等问题都与公司本次实施的“1送1”转增方案有关。根据公司已公布的2003年年报,公司截止到2003年底每股收益为0.33元,在计算市盈率(p/E)时,若直接将现在的股价除以去年的每股收益,得出结果则为8倍左右。 由于本次转增后公司的股本增加1倍,若将去年的净利润除以本次转增后的股本,则每股收益将折半,(为0.165元/股)据此计算出来的市盈率(p/E)则为16倍左右。

二、 关于市值

     

      有关市值跌半的问题。根据香港惯例,公司的股价在除净日(2004年4月26日)即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调整到原先股价的一半左右。从除净日至本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实施分配这一段时间,在计算市值时若采用公司原先发行的流通股数量(即400,544,000股),则公司的流通股市值相当于除净日前的一半。2004年6月28日公司转增H股在联交所上市,流通股增加了1倍,(即801,088,000股)公司的流通股市值也就相应恢复到其应有的地位。 我们希望投资者在查阅有关本公司股票信息时,以联交所网站公布出来的有关公司的证券资料为准。

三、 关于预测市盈率及股价

     

      有投资者提出有关公司预测市盈率及股价问题,公司并没有作出任何盈利预测,因此有关预测市盈率是证券界人士依据他们对本公司的看法作出的推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关于股价,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公司不可能对此作出任何评论。

四、 关于采矿权、探矿权

     

      有投资者提及有关采矿权问题,本公司在IPO时的记者招待会上就已回答了有关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土地和矿产资源都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依法取得使用权而不拥有所有权。举个例子,地产开发商依法取得了某宗土地的50年的土地开发使用权,他就可以在这宗土地上开发房产,进行经营。只要他是合法经营的,他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将依法受到保护。同理,矿业企业依法取得了采矿权、探矿权,他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进行采矿和探矿,他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第三者可以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矿业企业还可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根据不断探明的矿产储量申请采矿权、探矿权的延期。有关矿山所有权的法规国内外有所不同,这只是香港投资者的认识问题。国内的投资者不存在这样的认识。 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投资者会在即将公布的中期业绩中看到。对须予公开的信息,本公司将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披露。再次感谢投资者的关注与厚爱。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0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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