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动态
可持续发展
Sustainability
把科研项目管理推向市场化
2003/11/19 33426
      “你的方案中有没有考虑铅的处理?”“你提的两个方案,前一个流程中含高压釜、萃取,这两个工艺都是成本比较高的工艺,这样的流程下来还有没有利润空间?后一个方案生产的是纳米级氧化锌,有没有对这种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研究?”“阿舍勒铜矿的生产要充分考虑运输问题。”“北京有色研究院对这个项目研究的情况你了解吗?”参与“阿舍勒锌精矿热压湿法冶金技术研究”项目招标的黄怀国博士在阐述完项目研究总体思路及技术方案后,一一回答了评委的上述提问。这是8月9日公司矿冶研究院组织进行科研项目负责人招标会的一个侧面。此次进行招标的共有36个科研项目,吸取了公司众多科技工作者参与竞标。它标志着公司矿冶研究院正式启动以项目管理负责人制度为核心内容的《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管理办法》,迈出了对管理方式进行改革的第一步。 《办法》明确规定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由他负责组织项目立项申报、设计、实施及总结归档,以及对本项目(课题)组成员的考核;矿冶院设立项目管理协调小组,负责对项目(课题)负责人进行考核。这些考核结果均作为相关人员奖金发放、年度考评、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办法》指出科研项目的来源主要为公司下达的、本院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目标选定的、本院对外(包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或下属单位)承接的、以及由本院科技人员个人自选的项目。第二、第三种情况来源的项目原则上实行招标确定项目负责人,重大项目或有明显合适的人员时可采用委托方式确定项目负责人。自选项目经审查批准立项后,一般由提出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面向全公司,要求本院人员积极参与,如未参标或没有竞标成功一个项目,则要求最少成为三个项目组的一般成员。 《办法》对采用招标方式确定负责人的科研项目按其重要性和难度进行了分级,不同的级别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等级有着不同的要求,同时依据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应的工资报酬。如一个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员工,可参加项目负责人规定为“三级工程师”级以下的项目负责人的竞标,中标后,在从事该项目研究期间,工资待遇可从助理工程师待遇升到项目规定的相应级别工程师的待遇。 目前,该《办法》还处在试行阶段,这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一旦试行成功,将起到扶持和推进公司扩张发展、加速具有重要商业价值创新技术的产业化等重大作用,同时可激励科技工作者的主观能动性,迅速培养一批实干的技术研究、开发、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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