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金矿四期技改工程环保顺利通过验收
元月28日,福建省环保局组织省水利厅水土办、龙岩市环保局、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冶金公司、水利局、上杭县政府、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昌有色金属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的5名专家共同对紫金山金矿四期技改工程环保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成员踏看了紫金山金矿四期技改项目现场,查阅了有关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听取了公司关于紫金山金矿四期技改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认定紫金山金矿四期技改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验收,并形成了一致的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认为,紫金矿业公司紫金山金矿四期技改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增采、选矿能力10000t/d,主要内容包括采矿场、选矿场、废石场、三清亭拦泥拦水大坝、浸渣堆场、采选矿辅助设施等。工程总投资193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6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5.9%,该工程于2000年9月24日开工建设,2002年7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落实,工程建有北口排土场2#边坡治理工程及相关排洪硐、尾矿库废水处理系统、下田寮拦渣坝、下田寮废水处理站(处理CN-、Cu)三清亭拦渣拦水大坝及相关引水排洪硐、坝后废水处理站、二庙沟拦渣拦水大坝、废水处理站及氰化物在线监测设施、相关堆浸场边坡的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措施等,公司设置了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环保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紫金山金矿四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废水、固废等达到了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生态恢复得到加强,矿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矿区的新屋下、二庙沟、三清亭等三处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监测指标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和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矿区选矿工业水循环利用率83%;堆放在北口排土场的采矿剥离废石、堆浸场的堆浸废渣、尾矿库的炭浸尾矿渣的浸出毒性均低于GB5085.3-199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四期技改工程投入较多的资金进行植被恢复,在炭浸尾矿坝、新屋下大坝、一期及部分二、三期堆渣场、矿部和部分矿山公路旁进行了绿化,缓解了水土流失。 相关链接:四期技改工程环保验收组给予紫金山金矿环保高度评价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能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落实,工程建有北口排土场2#边坡治理工程及相关排洪硐、尾矿库废水处理系统、下田寮拦渣坝、下田寮废水处理站(处理CN-、Cu)三清亭拦渣拦水大坝及相关引水排洪硐、坝后废水处理站、二庙沟拦渣拦水大坝、废水处理站及氰化物在线监测设施、相关堆浸场边坡的植被恢复与水土保持措施等,公司设置了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制定了较为完整的环保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紫金山金矿四期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废水、固废等达到了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生态恢复得到加强,矿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矿区的新屋下、二庙沟、三清亭等三处外排废水中各项污染物监测指标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和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矿区选矿工业水循环利用率83%;堆放在北口排土场的采矿剥离废石、堆浸场的堆浸废渣、尾矿库的炭浸尾矿渣的浸出毒性均低于GB5085.3-199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四期技改工程投入较多的资金进行植被恢复,在炭浸尾矿坝、新屋下大坝、一期及部分二、三期堆渣场、矿部和部分矿山公路旁进行了绿化,缓解了水土流失。 相关链接:四期技改工程环保验收组给予紫金山金矿环保高度评价
- 上一条紫金又承担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 紫金又获两项荣誉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