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物
排放物
Air and Waste
排放物

我们致力于不断改进我们的做法,以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增加材料的回收和再利用,并通过适当的处置防止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尾矿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我们致力于不断改进我们的做法,以尽量减少废物的产生,增加材料的回收和再利用,并通过适当的处置防止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尾矿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我们的目标
  • 2030 年,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比2020年水平降低至少5%
    2030 年,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比2020年水平降低至少5%
    2030 年,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强度比2020年水平降低至少5%
  • 2030 年,一般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比2020 年提升5%
    2030 年,一般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比2020 年提升5%
    2030 年,一般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比2020 年提升5%
2021年表现
  • SO₂排放强度同比降低15.95%
    15.95%
    SO₂排放强度同比降低15.95%
  • NOx排放强度同比年降低11.96%
    11.96%
    NOx排放强度同比年降低11.96%
  • 一般废弃物产生强度达28.45吨/万元营收,同比降低12%,综合利用率达13.62%
    13.62%
    一般废弃物产生强度达28.45吨/万元营收,同比降低12%,综合利用率达13.62%
管理政策

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中国环保法规及项目所在地的相关国家环保 法律法规,鼓励各生产运营点进行技术创新与工艺改进,有效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产生,实现源头减量、中间控制、末端治理、回收利用。

一般废弃物
对于一般废弃物,我们处理的原则是“资源化利用”,以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减少废弃物产生:
  • 尾矿和废石:我们优先采用井下充填、用做建筑材料、 植被恢复、铺路、回收有价值成分等方式对其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均堆存于满足所在地国家标准的排土场或尾矿库中,并按照所在地标准要求做好尾矿库防渗,确保尾矿库下游地下水质安全。
  • 回采安全:我们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规划在库内进行回采、排沙和排水等作业,确保尾矿坝和原排洪设施的安全,并按尾矿库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进行检查及设施维护管理。尾矿全部回采后不再进行排尾作业,应及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尾矿库注销手续。尾矿库再利用生产完成后,应按尾矿库闭库的规定,进行闭库。
  • 冶炼产生的尾渣:我们优先回收其中的有价组分,如熔炼渣,通过再磨再选, 回收的渣精矿作为生产原料返回到熔炼系统,选矿后的尾渣作为水泥添加剂对外销售,铜冶炼最终废弃物阳极 泥物料通过末端物料综合回收系统的有效处理,实现金、 银、硒、碲、铂、钯、铼等稀贵金属元素的回收。
  • 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渣:我们会作为水泥添加剂对外销售 或者作为酸性边坡复垦的中和剂,以提高利用价值。
危险废物
我们通过开展综合利用,优化 原有生产工艺或处理工艺,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 在危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各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以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
    • 所有运营项目都有设置独立的防风、防雨、防晒的封闭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并标识警告牌,地面有设置 泄漏液体和地面冲洗废水的收集渠。
    • 加大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开展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项目。例如,通过有色金属冶炼渣中稀有稀散金属和稀贵金属等有价组分的回收利用,开展有价金属提取后剩余废渣的规模化利用,减少危险废物原有 的危害性。
    • 对不能够进行现场回收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回收处置。
废气管理

矿山中,对于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我们通过除尘设备收集后集中处理。对于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我们主要通过增设雾炮机、雾化喷淋装置、洒水车、防风抑尘网、封闭式存储等措施对其进行控制。


冶炼烟气中高浓度的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会通过制酸系统进行回收并获得 硫酸、硝酸等副产品,回收后的烟气采用活性焦干法脱硫加高效湿法洗涤联合工艺技术和双氧水高效脱硫工艺,高效去除二氧化硫及重金属。


我们的冶炼企业均有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动态监测 外排气体浓度,还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检测,对排放的废气和周边空气质量定期组织 开展季度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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