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获评福建首批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三年内按15%征收
近日,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0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09]6 号),紫金矿业(本集团在福建的母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 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 年)所得税按15%比例征收。
近日,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0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09]6 号),紫金矿业(本集团在福建的母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3 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 年)所得税按15%比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