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巴彦淖尔紫金新获评
本网讯 近日,中央文明委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表彰决定,紫金矿业(本部)继2017年首获“全国文明单位”之后,顺利通过每三年一次的复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巴彦淖尔紫金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集团首家获此殊荣的权属企业。
“全国文明单位”是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旨在表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紫金矿业以“和谐创造财富,企业、员工、社会协调发展”为企业价值观,深入践行共同开发理念,对标国际先进标准,着力提升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体系建设,丰富和完善具有“紫金”特色的覆盖员工、协作者和社区等关联链条的社会责任体系,尊重和保障不同国家和社区的政策、社情、民情差异,获得各界广泛认同。截至目前,紫金矿业累计上缴利税超过1000亿元,累计分红超过250亿元,其中在集团总部所在地上杭县累计投资、财政贡献均超过200亿元,多个权属企业成为当地重要经济支柱,为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编辑:吴亚静 编审:刘星 监制: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