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闽政〔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有关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快实施资本市场提升工程,推动我省上市公司数量和影响力明显增长,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地方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带动等作用不断增强,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起草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上市公司“入口”、“出口”及存续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同时,体现福建特色,针对我省境外上市公司较多等情况,增加了提高境外上市公司质量等相关要求。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了八项工作任务:一是针对企业上市前,从储备上市资源、培育孵化、股改上市等方面着手,把好企业上市质量关。二是针对企业上市后的公司治理,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财务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着手,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三是针对企业上市后的发展问题,从并购重组、再融资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着手,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四是针对当前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化解股票质押风险、处置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帮助风险公司脱困、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着手,努力推动解决。五是针对部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问题,从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着手,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六是针对上市公司退出,从加大监管力度、多元化退出等方面着手,健全退出机制。七是针对企业境外上市,从规范引导、落实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着手,努力提升境外上市公司质量。八是围绕各部门职责,从提升监管效能、落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着手,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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